滨海新区项目

资金用途:
本资产管理计划拟分别以700 万元、640 万元收购新概念置业100%股权、嘉华地产100%的股权。在上述收购完成后,本计划剩余投资本金将用于向新概念置业发放股东委托贷款。



增信措施:
1、滨海新概念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为此次资管计划提供抵押担保。(土地经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约人民币5971.22万元)
2、滨海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为此次资管计划提供抵押担保。(土地经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约人民币3342.34万元)
3、金八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工程抵押2941.4万元。
4、管理人代投资人持有滨海新概念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滨海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5、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先生及配偶、滨海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金八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此次资管计划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6、销售收入不低于50%归集至资管计划管理人指定还款账户。



管理方案:
1、新概念置业和滨海嘉华房产分别设立董事会,管理人分别委派董事数量超过2/3席位,修改章程并约定2/3表决权即可更换高管、调整销售价格、转让公司资产;
2、新概念置业和滨海嘉华房产的法定代表人更变为管理人指定人员;
3、新概念置业和嘉华房产股东承诺放弃股东借款优先清偿权,在新概念置业及嘉华房产清偿完毕本次融资款前,不得要求两家公司偿还其股东借款,并出具相应承诺函;总包单位出具放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诺函。
4、管理人向新概念置业、滨海嘉华房产、金八滩公司委派财务监管人员、印信及档案管理专员;
5、管理人监管新概念置业、嘉华房产、金八滩公司印信及所有银行账号。